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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该案提取书证材料未严格落实‘三注明一盖章’,此问题在之前‘审理错题本’已重点规范,在后续案件查办中再犯,属于评查标准中加重扣分情节……”被抽调参加“季季评”的街道纪工委年轻干部小任认真严肃地向被评查单位反馈评查情况。
嵩明县纪委监委案审室负责人介绍,“季季评”能及时发现案件查办中存在的个性问题,也能梳理汇总出查办案件中存在的共性问题,利用“点对点”式反馈整改加“审理错题本”规范提示,为规范办案提供明确指引,不断提高案件质量。
“以持续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为核心,进一步完善案件质量评查制度,通过按季度、划重点、分范围、调人员的方式,对各镇(街道)、派驻(出)机构、纪检监察室办理的案件进行全覆盖评查,以查促评、以评促改。”嵩明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,通过这种方式,进一步优化内部工作流程,把监督执纪执法权关进制度笼子,把严管严治融入日常、抓在经常,确保纪检监察机关权力正确行使。
结合评查重点,嵩明县纪委监委坚持以评代训,抽调镇(街道)纪(工)委业务骨干,同时吸收各派驻(出)机构、信访室、案管室干部共同组成评查组。通过分组结对、交叉检查的方式,各评查人员带着标准找问题、带着思想出对策、带着态度学经验,达到“评训结合”“以评助学”目的。
为避免评查时当面反馈传导整改压力不够,评查后,评查组及时召开案件评查点评会,对发现的问题进行“点对点”式集中反馈,对照评查标准逐条进行点评,一一提出整改措施,并对评查情况进行通报,要求各部门全面检视、限期整改。参加点评会的审查调查、派驻部门办案人员不时就关心的问题进行现场提问讨论。
“我们将进行自查和互查,把发现的案件问题直观呈现出来,让办案人员在交流讨论中不断增强执纪执法的规范意识。”嵩明县纪委监委案审室负责人表示,“我们将进一步构建起日常评查、全面评查、专项评查三位一体推进的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机制,实现案件评查全覆盖,深化评查结果运用,让存在的问题在闭环覆盖中逐步消除,提升案件质量,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、法治化、正规化水平。”(昆明日报 记者吕文康通讯员牟婕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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